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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之痒
投资理财--韩云
    2003年以来,中国保监会批复了各保险公司新的车辆保险费率调整后,不少
消费者因理解上的偏差,在选择保险时无所适从,从而使新的机动车辆保险条
款、费率的顺利实施受到一定影响。据上海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统计,从
1月1日颁布调整规定至今,消费者咨询车辆保险的电话多达数百个。

  误区一:保险改革就是降费。费率升降一直是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中
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股份公司的一位副总经理认为,机动车辆保险改革实
质上是我国车辆保险管理模式上的变革,根本目的是通过改革,使我国的车辆
保险从经营管理、产品、价格到运作模式能够尽快与国际接轨。

    在这次改革中虽然也涉及到费率问题,但并非一个“降”字所能概括的。
比如说:原来我们是一个条款一套费率面对不同的客户、不同的车辆,而现
在则要根据不同客户群体的不同风险给出一个合理的价位。可能有的费率要
升,有的要降。

  误区二:所谓的改革岂不是换汤不换药。本次机动车辆保险改革的内容十
分丰富,从中国人保所提供的方案看,主要增加了以下内容:按照不同客户群
体的风险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保险产品(由原来的1个基本险条款增加到7个;附
加险条款由原来的9个增加到12个);保险年度未发生赔款,续保时优惠最高
可以累计到30%;在第三者责任险中,增加了事先征得本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仲
裁或诉讼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但不超过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赔偿限额)的
30%;根据不同的车辆类型和用途明确和约定了不同年限的折旧率;增加了保
险人的义务章节。其中: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
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
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为赔付理算依据。由此看来,新条款相比旧条款更有
利于被保险人,而对保险人的要求更严格、更具体。

  误区三:差异化费率保户得不到实惠反而比原来缴的保费更多。差异化费
率的本质就是根据风险大小的不同确定费率标准。有的人感到实施新的条款、
费率标准后缴费比以往多,是因为在以往车辆投保时,所缴保费与所存在的风
险不对等,把自身应当承担的部分转嫁到低风险保户身上。

    误区四:只要少缴保费就是优惠服务好坏出险后再说。据有关资料,在保险
业发达的日本,东京海上保险公司的车险保费虽然较同行业高,但所占有保户
资源一直占同行业之首,其原因就是东京海上的服务优于其它保险公司。本次
机动车辆改革,各家保险公司都极力改进理赔服务,力争以优质的服务增强市
场竞争能力。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机动车辆保险的售后服务与产品本身一样
重要,消费者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了解各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及信誉度。

    误区五:等待优惠的政策出台买保险,不用着急。目前,国内各家财产保险
公司所推出的机动车辆改革方案都是得到中国保监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的。为
使车险改革平稳、顺利地进行,防止出现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等现象,国
内经营车险业务的10家保险公司于2002年11月26日达成行业自律协议。如此说
来,“等等看”是看不到别的结果的。

    另据了解,自机动车辆保险改革实施以来,上海市场车辆保险数量与同期相
比并没有受到大的影响。当然,也有因观望而损失惨重者。如消费者李先生的
一辆价值40多万元的轿车应于去年12月25日续保,只因等保险公司更优惠的政
策出名而左顾右盼,不料在今年元月5日因大雪天地面湿滑发生交通事故,致
使车体报废,损失只好自己承担。

    一位业内人士私下这样分析,虽然从理论上来说,新车险摆脱了费率、条款
一刀切,但是对驾驶者、车辆、行驶地区等风险要素的细分,却让其“亲民”
性大打折扣。来自广州车险市场的反馈显示,新车险推出后,仍然有相当数量
的投保人选择了旧车险。“新车险条款分类太复杂,不同条款组合对应的费率
不同,一时间很难搞明白。相比之下,旧车险条款相同,只是价格不一,选择
起来更省事”,一位保险公司负责人对此颇感无奈。

    不仅来自投保人的反应不乐观,保险公司内部似乎也对新车险有一个适应
的过程。从保险公司展示的车险费率表上看,各家保险公司都引入了类似“地
域系数”的概念:不同地区车险竞争的激烈程度、经营状况和路况不同,对应
的地域系数也不同。虽然从理论上看来,车辆在好的路面上跑动,出险的系数
低,花的保费也应当低一些,但真正操作起来,保险公司发现 “内部斗争”
成了他们最头疼的问题。

  既然旧车险还有老主顾眷念,新车险又引来这么多问题,为什么不顺应市
场的反应沿用老版本呢?

  对此,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态称:“目前来看,制度上的变化、市场上出
现多种产品这两项车险改革目标已经实现,车险市场已经开始运用市场机制指
导费率”。这位负责人同时强调,“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还有很多需要完善
的地方。”